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二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(Ⅱ) 
開課學期
98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黃榮堅 
課號
LAW2054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4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因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總人數上限:19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81ccp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法總則(二)課程大綱
認課教師:黃榮堅教授

一、課程內容
客觀不法(可刑罰性的起點、著手犯的刑罰理由、著手犯與既遂犯的關係、著手犯的成立要件、不能概念與所謂不能犯、中止)。有責性(期待可能性概念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廣義責任概念)。.犯罪之參與(犯罪人概念、正犯、教唆犯與幫助犯、犯罪參與之著手與既遂、犯罪參與與身份要件)。.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概念、不作為犯基本問題、構成不作為犯之要件 、不作為犯與著手、不作為犯與犯罪之參與)。.競合(競合問題概說、處理競合之基本原則、法條競合、想像競合、數罪併罰)。
 

課程目標
客觀不法(可刑罰性的起點、著手犯的刑罰理由、著手犯與既遂犯的關係、著手犯的成立要件、不能概念與所謂不能犯、中止)。有責性(期待可能性概念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廣義責任概念)。.犯罪之參與(犯罪人概念、正犯、教唆犯與幫助犯、犯罪參與之著手與既遂、犯罪參與與身份要件)。.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概念、不作為犯基本問題、構成不作為犯之要件 、不作為犯與著手、不作為犯與犯罪之參與)。.競合(競合問題概說、處理競合之基本原則、法條競合、想像競合、數罪併罰)。 
課程要求
限制條件
限制曾修本人所開刑法總則(一)及格者選修。


成績評量方式
期終考試為實例題﹐重點是個人說理的能力﹐而不是書面資料的記憶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參考書目
除任課老師所著「基礎刑法學」(2006)以外,韓忠謨老師、林山田老師及其他刑法總則教科書亦均供參考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